首页 工商简介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 资料下载 网上315 消费之窗 光彩之页 企业之家
消费者投诉登记表须知
消费者投诉登记表
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职能简介
申诉举报处理结果
 
 
 




 
申诉者姓名 罗** 性别 1 年龄 58
住址或工作单位 建瓯南雅  电话  13860048764
 申诉者电子邮件  @163.com  提交时间  2008-9-15
 被诉者  南雅喜客来超市  电话  13859353958
内 容
 我是南雅一副食品经营户,9月13日南雅喜客来超市发布宣传单定于9月14日-9月23日其产品价格大幅度低于进货成本进行销售,且其定于9月14日-9月23日低价格销售的产品只销售9月14日一天就称无商品销售,我认为其行为严重扰乱经济次序,欺骗消费者,属不正当竞争。望有关部门能查处,还我们一正常的市场次序。
回 复
经南雅工商所人员查实,该超市于9月13日发宣传单,优惠日期为9月18日—23日,优惠范围为部分商品(如味精等等),未有欺骗消费者行为。而举报人罗某所留的13860048764号码为公用电话号码,无法与其联系。
申诉者姓名 邵东 性别 1 年龄 42
住址或工作单位 建瓯市建材城内  电话  311111
 申诉者电子邮件  111111  提交时间  2008-5-23
 被诉者  叶新青  电话  3739683
内 容
(因贵网站无举报信箱,就借3.15贵地发贴,烦请转交有关部门,我代表大家谢谢您了!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举报信
工商局领导:
    建瓯市莲花路7号有一非法经营户,无证经营地板配件的批发和零售。由于没纳税和交管理费,并不承担保修等便利,成本较正常经营户要低的多,便以大大低于市场常规价格销售地板配件,扰乱了正常市场经营秩序。恳请工商局领导能尽快督查此店,还建瓯地板经营市场一个健康的秩序。
   非法经营户:叶新青    地址:建瓯市莲花路7号
   电话:3739683  13459944448
   特此举报。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建瓯众合法经营户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8-5-23
回 复
您好,12315服务台接举报后,即分流到瓯宁工商所调查处理。经瓯宁工商所调查,叶新青已到其所办理相关手续,营业执照将在近期发放给叶新青。
申诉者姓名 邵冬 性别 1 年龄 42
住址或工作单位 建瓯市建材城内  电话  311111
 申诉者电子邮件  1111111  提交时间  2008-5-23
 被诉者  叶新青  电话  3739683
内 容
     (因贵网站无举报信箱,就借3.15贵地发贴,烦请转交有关部门,我代表大家谢谢您了!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举报信
工商局领导:
    建瓯市莲花路7号有一非法经营户,无证经营地板配件的批发和零售。由于没纳税和交管理费,并不承担保修等便利,成本较正常经营户要低的多,便以大大低于市场常规价格销售地板配件,扰乱了正常市场经营秩序。恳请工商局领导能尽快督查此店,还建瓯地板经营市场一个健康的秩序。
   非法经营户:叶新青    地址:建瓯市莲花路7号
   电话:3739683  13459944448
   特此举报。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建瓯众合法经营户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8-5-23
回 复
您好,12315服务台接举报后,即分流到瓯宁工商所调查处理。经瓯宁工商所调查,叶新青已到其所办理相关手续,营业执照将在近期发放给叶新青。
申诉者姓名 邱泽华 性别 1 年龄 41
住址或工作单位 建瓯恒昌大厦2-707室  电话  13174695373
 申诉者电子邮件  无  提交时间  2008-5-6
 被诉者  建瓯联通公司  电话  10010
内 容
我从2003年成为联通用户,不知联通公司何时给我开通了GPRS功能,从今年的四月份起,我莫名其妙地开通了‘情感小说连载’和cmwap的网上服务功能,(从话单上看四月八日开始产生费用),之后,垃圾短信不断飞来。不胜其烦,四月10日起,当月我就对10010进行了四次的投诉,要求关闭这些烦人服务信息,可是至今信息还是不断,影响了我的生活,还产生了不必要的费用.
   话单出来后,我又进行了十多次的投诉,无果。到营业厅去投诉,服务员只是说我定制了这些业务,可能是不小心按键按出的,我要她拿出我定制的证据,她说:“不能够提供”,要我用身份证取消GPRS功能,以后就不会有了。我有以下疑问:
    1.开通业务可以收费时不要身份证,而关闭时却要。
    2.想了解我是如何开通这些业务的,联通公司能提供相关的证据吗?
    3.如果不小心按键就能定制业务,那么这跟街边的‘碰瓷’欺诈有何区 别
回 复
您好,经调查了解,您手机在2008年3月12日有进入GPRS网络,在4月份又进入GPRS网络,共产生费用6.93元,在4月10日定制SP短信情感小说连载,月租费8元。 经调解,联通公司同意退还您SP短信情感小说连载包月费8元,帮您退出此项业务,同时关闭GPRS功能,将您录入免打扰用户。
申诉者姓名 吴小姐 性别 2 年龄 26
住址或工作单位 青岛思怡国际货运  电话  13854241717
 申诉者电子邮件  myhn18@hotmail.com  提交时间  2008-4-8
 被诉者  陈寿英  电话  0599-3858166/6192588/13328618955
内 容
尊敬的工商局领导:
    您好!
    我于4月3日在建瓯市邮政速递礼仪鲜花店预订一束鲜花要求4月4日送给在建瓯市朋友,并且通过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给该花店帐户名称:陈寿英  帐号:9559982021247889110汇了52元花款。但是该花店4月3日未经我们允许就打电话给收花人了,搞得我们都很不高兴,失去送花的意义了,所以我们不要他送了,要求他退款给我们,但是,他不退款给我们,花也没送,该花店地址:建瓯市中山路440号 电话;0599-3858166/6192588/13328618955(老板:陈寿英)。请工商局领导帮我们处理,不胜感激!
回 复
您好,经调查了解,陈寿英于2003年已离开建瓯市邮政速递礼仪鲜花店,现在建瓯市县前路3号开店,您汇入的52元花款,其中有22元是叫陈寿英代买小狗款,陈寿英已将鲜花、小狗准备好,是您突然叫她不要送,鲜花是有保质期的,而小狗是她给您代买的,无质量问题,按规定是不能退的。经12315工作人员的调解,若您需要,陈寿英可帮您再送鲜花,若你不再需要了,陈寿英可退还您部份鲜花款15元,具体事项请您再与陈寿英联系。
 上一页  下一页  末页

 

国家工商总局 福建省工商局 福州市工商局 厦门工商局 泉州市工商局 三明市工商局 南平市工商局
莆田市工商局 龙岩市工商局 宁德市工商局 石狮市工商局 北京工商局 上海工商局 天津市工商局
河北省工商局 山东省工商局 湖南省工商局 江西省工商局 广东省工商局 广西省工商局 甘肃省工商局
 
版权所有 © 福建省建瓯红盾信息网 请用1024*768分辨率访问
建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:建瓯市水西莲花池2号,电话:3736627
制作维护:朝日(中国)公司